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集貿市場計量秩序的提醒告誡書
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集貿市場計量秩序的提醒告誡書
為加強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強化電子計價秤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力度,整治“缺斤少兩”計量作弊行為,規范市場計量行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現就規范市場計量秩序提醒告誡如下:
一、集貿市場的計量活動應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保證計量器具和商品量的準確,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二、用于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屬于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必須進行強制檢定,檢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停止使用可并處罰款;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數據,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其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罰款。
三、經營者應當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子秤,發現電子秤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應當主動停止使用。電子秤應符合下列要求:銘牌上應清楚標明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標志、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檢定分度數、分度值、最大皮重值(最大去皮量)、準確度等級、出廠編號、制造廠名、廠址等;出廠鉛封完好,不得通過面板按鍵進行與計量性能有關的參數調整,不得添加作弊程序;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定期強制檢定合格,并貼有強制檢定合格標志。
四、經營者現場交易時,應當明示計量單位、計量過程和計量器具顯示的量值。消費者如有異議,經營者應重新操作計量過程并顯示量值。
五、集貿市場主辦者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市場內計量活動的主要責任人責任,公布計量投訴電話,對市場內在用計量器具實行入場先行確認、統一登記造冊;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用標準砝碼定期或不定期對經營者使用的計量器具的量值準確性進行隨機檢查,并做好記錄,嚴防計量作弊行為。
六、集貿市場主辦者要配備檢定合格的公平秤,在公平秤放置處加貼明顯標志,要明確專人管理,方便消費者復秤,確保秤準量足。
七、集貿市場主辦者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每年的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八、消費者所購商品,在保持原狀的情況下,經復秤存在缺斤短兩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集貿市場主辦者要求賠償。集貿市場主辦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需注意電子秤是否張貼有強制檢定合格標志,并處于有效期內;稱重前空載顯示值是否為零。對結算數據存在爭議時及時要求經營者復秤,也可以到集貿市場主辦者設立的公平秤進行復秤。發現計量作弊、缺斤短兩等情況,請撥打集市主辦者投訴電話,由主辦者第一時間進行處理;也可直接撥打12315熱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來源:計量科
